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申报引进海外高层次 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绿色通道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浏览次数:262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自贸办: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要求,现就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绿色通道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申报人员应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皖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对应的申报条件。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包括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不在申报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确需申报评审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国家对职业资格有明确要求的,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业绩。


二、申请认定程序和材料


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ah.gov.cn/),在首页“资讯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职称申报”子系统进行申报或审核。具体申报程序详见下载操作指南(在“职称申报”子系统页面右上方)。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研究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的评审认定。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提供两份专家推荐信、业绩和能力等申请材料及其有关佐证材料。《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一式3份,从系统导出装订后逐级盖章后报送至省专家与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单位推荐。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推荐。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形成书面考核推荐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审核提交材料。


3.部门审核。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和自贸区各片区在用人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上报。


4.其他情况。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正高级职称评议条件第三条中获得省部级奖项排名调整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且排名前三;或二等奖2项以上,其中有一项排名第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职称评议条件第一条调整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其他各行业领域省部级(含)以上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前二”。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称所有评议条件中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等(含子项目)均需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三)本土优秀人才参加绿色通道评审的条件调整为“其他取得硕士学位,学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业界普遍认可,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获得相关研究领域省部级(含)以上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的特殊人才,可参照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参加评审”。


(四)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中科研工作经历和职称取得年限均指省外科研工作经历和省外取得职称年限。


(五)其他未明确事项,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释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时间:6月20日-7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报送要求:同一评审周期内不得多头申报。涉密材料请勿在网上提交,线下连同《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一式3份报送至省专家中心。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诚信体系。


联 系 人:凌  鑫   联系电话:0551-63442053


陶海燕  联系电话:0551-62998229


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中心


电子邮箱:2628301185@qq.com




附件:1.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doc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0日


来源:安徽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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