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发布日期:2022-04-26 浏览次数:190

4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海波发布《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就该《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介绍。

经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省首部养老服务综合性地方立法成果,《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夯实了马鞍山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法律基础,为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马鞍山市养老服务发展迎来了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时刻。

该《条例》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立法目的,分别就责任分工、养老设施规划与建设、养老服务供给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

《条例》共分8个章节、60条,其内容涵盖了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到养老服务具体环节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有: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引导多方力量参与。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明确市场、社会组织、家庭、机构、个人等主体定位,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养老服务发展合力。二是坚持适应需要,促进协调多元供给。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运营管理,明确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的政策措施;明确养老机构设立原则和运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委托管理、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明确建立健全医养康养融合机制,强化医保支持,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养老服务要素支撑。主要明确财政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不同性质的市场参与者同等待遇支持、金融支持、税费支持、人才培养和保险支持等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四是坚持扶持与监管并重,推动规范有序发展。主要规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服务质量评估、老年人综合评估、信用体系建设等。

据介绍,该《条例》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医养融合发展、破解设施供给不足、完善指导服务机制、区域合作和产业促进、社会参与、老年人家庭照护支持、农村养老服务等方面,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为确保人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蒋梦婷)

合肥猎头青青猎人转自马鞍山日报

特此声明:转载本篇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为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不小心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做出更正、删除,谢谢。邮箱:2528609976@qq.com

X
返回顶部